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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跨境电商从业者 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等你拿!

日期:2018-09-12 10:59:01 点击:720次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奖金啦!9月10日,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哪些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如何申报?最高能获多少奖励?郑州自贸区注册公司小编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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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最高将获得500万元的奖励;经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暨企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此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发生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将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应用项目、第三方平台项目、服务项目给予支持。同一企业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仅限申报一种扶持方式。

  申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据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项目运营主体为企业的,应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近3年内(设立未满3年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在外贸业务、海关、外汇、税收等管理方面无违法行为;申报项目应已纳入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项目库管理;企业应已通过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报送跨境电商统计数据。此外,通过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开封、洛阳片区管委会申报的项目,项目运营企业须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内注册。

  对于广大跨境电商企业所关心的资金扶持方向、政策等问题,该负责人说,专项资金将着力支持以下项目:平台和体系建设发展项目;规划编制、规则制定、评估、宣传推介、课题研究、专题培训等项目;自贸试验区在推进国际化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改革创新项目、总部经济发展项目、培育新产业和新业态项目;跨境电商企业发展项目等。

  其中,在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方面,经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办公室认定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省财政将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经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暨企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此外,为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及企业提供集货、仓储服务,仓储使用面积规模以上的企业,省财政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开设国际物流专线每周不少于1班次、连续运行6个月以上的企业以及开展国际物流业务的货运代理企业,均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监管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库、分类分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对跨境电商企业自建展览展示中心开展市场营销、创意推广、人才培训,以及提供通关、物流仓储、检验检测认证及金融和信用评价服务等,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年支付国际物流费用2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给予30%以内、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申报方面,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向所在县(区)等商务、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河南自贸试验区内的项目,需通过所属片区管委会进行申报;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各成员单位、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可推荐本系统所属企业的跨境电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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