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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风险警示:你公司账面上列支的“差旅费”不是“差旅费”!

日期:2018-09-03 14:44:55 点击:710次


误区

好多会计片面认为:只要是车票、住宿费发票、油票、通行费等,财务上一律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其实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这样做账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

郑州自贸区注册公司前几天遇到的一个稽查案例就是类似的问题:

某培训学校仅仅有3名授课老师,2017年度营业收入200万元,但是成本中光“差旅费”一项就高达127万元,占收入的65%左右,而且车票的名字均不是学校职工,最后税务局依法要求对这些无关支出进行纳税调增,补缴了漏缴的企业所得税。

提醒

①为客户报销的车费不是差旅费,属于公司的业务招待费;

②为他人报销的与公司经营无关的差旅费,不得税前扣除。

什么是差旅费?

差旅费核算的内容:

用于核算本单位员工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注意:

本单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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