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04 13:04:52 点击:991次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中!
纳税人需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2020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进行汇总,按照“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帐,多退少补“的原则,计算全年综合所得应当缴纳的税款。
01
选择申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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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报前核对收入纳税数据
03
选择填报方式
04
核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收入及扣除等信息
05
税款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