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三年多社保,钱可以提取出来吗?
日期:2019-03-06 10:18:52 点击:904次
很多网友提问:"我交了三年多社保,钱可以提取出来吗?" 今天,郑州注册公司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下社保这些事。
一社保≠储蓄
社保是一生的保障,很多考虑是要跨整个生命周期的。
不要把保险等于储蓄,实际上来说保险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一种对冲机制。
二社保不要轻易放弃
国家推行社会保险制度,是因为每个个体无法直接实现自觉理性,通过国家强制手段推行统一机制,充分利用了分散原理和大数法则。
社保是一个人的基础保障,不要轻易地放弃。
例如养老保险,在职时缴费,退休后才享受。如果允许在职时随意取出,实际上就是失去了“养老保障”的意义了。而且如果非要取出的话,也只只能取出自己承担缴费的那部分,只占所缴纳养老保险很少的比例,是非常不合适的.
现在才交3年社保,离目前退休的法定门槛15年还有很多年,应该继续缴纳。
三三种清算个人账户的情形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清算,目前只限于确实客观条件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机制失效的极端情况。主要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